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威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,地处邢台地区东部的冲积平原上。东与清河县接壤,西与广宗县交界,南与临西、邱县毗邻,北与南宫县相连。面积994平方公里。县人民政府驻城关,距省会石家庄133公里。威县辖5个镇、11个乡:洺州镇、梨元屯镇、章台镇、侯贯镇、七级镇、方家营乡、第什营乡、枣园乡、固献乡、贺钊乡、贺营乡、张营乡、常屯乡、常庄乡、高公庄乡、赵村乡。威县本沿用威州之名。威州始置于金代天会七年(公元1129年)盖因统治者企图以武振威为名。此时威州并非在今威县地,而在其西北三百余里之遥的今井陉县威州村。今威县当时为洺水县,属洺州,元代定宗二年(公元1247年)以洺水县遥属威州,宪宗二年(公元1252年)威州始从井陉徙治于洺水县,于是威州之名,始出现在今威县地。元末省洺水县入威州,至明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四月始降威州为县,县袭用州名,故名威县,即为今县名之由来。